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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国卫财务经便函〔2025〕34号)及《黑龙江省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方案》要求,依据我院实际情况,公示我院住院人数前50%病种的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标准,(详见附表)。

一、住院预交金收取频次及方式:

1、收取频次

住院患者预交金患者按诊疗过程分阶段、梯次多次缴纳住院预交金,不设首次缴费限额,入院时诊断明确的患者,在病种不变的情况下,原则上累计预交金可不超过入院时诊断病种的住院预交金额度。

对于入院诊断不明确,根据病情发展程度,请咨询病房医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急危重症患者,以救治优先为原则。

2、缴纳方式

线上:通过我院官方服务号:“住院服务-住院费预交”功能缴纳。

现场:住院收费窗口缴纳,支持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

二、注意事项

1.预交金余额不足时请及时补缴,以免影响后续治疗。

2.出院结算时,预交金将直接抵扣实际医疗费用,多退少补预交金。

3.后续将根据政策调整及实际运行情况动态更新。

4.以前年度“就诊卡”在门诊收费窗口凭借相关手续,办理退卡、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