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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哈尔滨医科大学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的战略部署,教育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踊跃投身科研攻关第一线,加速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汇聚磅礴青春力量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同时为黑龙江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作品。经研究,决定举办哈尔滨医科大学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大赛基本信息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竞赛创办以来,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推动广大高校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高校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高校立德树人,体现了鲜明的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在高校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良好的影响。

参赛资格与作品要求

1. 参赛资格

凡在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每人(每个团队)限报一个项目,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类组别,不得兼报。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2. 作品要求

(1)作品完成时间: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3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2)作品分类: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10 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 3 人(团队人员顺序和指导教师一旦确定后上报省赛不可更改)。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参赛作品申报

1.作品申报类别:申报的参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为贯彻“挑战杯”竞赛宗旨,帮助参赛学生把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更好地进行参赛作品选题制作,国赛组委会邀请专家拟定了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见附件3)。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作品申报限制: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报名材料

1.《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哈尔滨医科大学选拔赛作品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介绍材料。项目介绍材料为严格控制在20页以内的PPT,并转成PDF格式上交。如PPT超过20页的,评审时只审阅前20页内容,不再反馈参赛项目团队。

赛事流程

本次比赛分为校级选拔和省级选拔两个部分,各学院需征选指导教师以及优秀学生团队参加比赛。各学院应在4月1日前将电子版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和作品(包括项目介绍材料等)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校学生会学习部邮箱(见备注)。四月上旬,全校将评选出“春蕾种子”优秀项目 100 项,从优秀项目中择优推报参加省级“挑战杯”竞赛决赛。

奖励政策

(一) 教师指导项目获国赛银奖可认定等同于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国赛金奖可认定等同于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二)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获得金奖的指导教师前3名,或获得银奖的指导教师第1名,将作为副高职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参评哈尔滨医科大学“星联岗位教师”评选条件之一;

(三) 设立2-3名先进工作个人。先进工作个人从优秀组织奖获得单位产生,各单位应结合《哈尔滨医科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给予一定工作量奖励;

(四) 设“校级优秀创业导师”10 名。各单位应结合《哈尔滨医科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给予“黑龙江省优秀指导教师奖”“校级优秀创业导师”等获奖教师一定工作量奖励;

(五) 根据《哈尔滨医科大学奖励津贴发放办法(2022年)》,获得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分别奖励指导教师团队10万元、3万元、1万元,获得省级金奖、银奖、铜奖分别奖励指导教师团队2万元、1万元、0.5万元(不兼得);

(六) 根据《哈尔滨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2022 年)》,获得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可作为教学业绩成果;

(七) 获得省级铜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如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可在招生名额最大限额内增加招生名额;

(八) 获得奖励的在校本科学生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奖励学分管理办法》给予奖励学分;获得省赛银奖及以上的在校本科学生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推荐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给予相应的加分分数;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参评国家奖学金时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量化指标参照体系》给予相应的分数。

备注

校团委微信平台:HMUyouth

校学生会学习部邮箱:hmu***@163.com

挑战杯官网:www.tiaozhanbei.net

附件:

1.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哈尔滨医科大学选拔赛作品申报书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作品竞赛章程(试行)

3.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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