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审查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关于上报研究进展报告要求研究进展报告:应按照伦理审查批件/意见规定的年度/定期跟踪审查频率,在截止日前1个月提交研究进展报告;申办者应当向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提交各中心研究进展的汇总报告;当出现任何可能显著影响研究进行、或增加受试者危险的情况时,应当以“研究进展报告”的方式,及时报告伦理委员会。如果伦理审查批件有效期到期,需要申请延长批件有效期,应通过“研究进...
详见附件